公孙欣欣也不给他给自己找出来理由的时间,又是扯动着自己的唇瓣:“不是说,我给你的钱,我将自己都快要赔上去的那些钱财,你到底用来做什么了?不是说没有乱用吗?”

        “你竟然敢质疑我?公孙欣欣你长能耐了!”这书生秀才也是脸皮厚的,不直面这个问题,反倒是倒打一耙。竟然还怪着公孙欣欣的疑惑之上。那秀气带着书生味道的眉毛,微微恼怒地皱起。满脸都是公孙欣欣这个女人不可理喻的样子。

        公孙欣欣竟然在这样没有一点缘由的呵斥之下还能保持淡定。她想着,觉得自己确实是改变太多了。以前那个虽然模样温婉,但是毕竟是大家小姐,又生在边塞的那些娇蛮,以及肆意潇洒终归还是被面前这个公孙欣欣一心一意交付的男人所辜负,所抛弃。

        现在公孙欣欣真的就只剩下面前这个男人了。这个青梅竹马的,从小到大的,却从来都是误托付了的男人。

        不,这个男人都不一定是公孙欣欣的。她想着,忽然明白,她只有因为生在边塞而养出来的固执和倔强。

        固执,倔强,呵。就是因为这一份固执倔强,公孙欣欣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家族亲人跟随这个男人踏上了背井离乡的征程。正是因为这等固执和倔强,所以公孙欣欣在土匪要杀死他的时候,公孙欣欣不顾生死地站了出来,不顾一切地只是为了他。因为这份固执倔强,就算现在公孙欣欣被这个男人伤害得体无完肤,连灵魂都再也找不到一块完整的地方,可是,公孙欣欣还是跟着他。

        有在水仙花凋谢的时候,公孙欣欣想,她受够了她想回家,想回到那个她可以肆意跳舞的边塞,那里有大漠黄沙漫漫,那里有孤烟冉冉缭燎,那里有她的家人,公孙欣欣不知道她的母亲是不是还每天给她炖着冬枣鸡汤,给公孙欣欣暖身子养身子。

        可是公孙欣欣再也清楚不过的明白,她回不去了。

        首先且不说她没有回去的钱财。

        其次且将这一路上她这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有可能碰上的困难不谈——谁会那么幸运地遇上两次侠气风范的劫匪。

        最重要的是,公孙欣欣的倔强除了因为边塞的耳濡目染的原因,更多的是家族的遗传,更或者说是父亲的基因。这个商人既然能够说出来只要公孙欣欣敢真的踏出家门,跟随着别的男人,不知廉耻的离开,那么,他真的不会认公孙欣欣这个女儿,他会认为公孙欣欣是他人生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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