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半个月,他的名字就在军中闻名遐迩。
但是吧!男人之间的友谊有时候就是这么打架打出来的,军中的一些人虽被他打的半死不活,但是后来对他倒开始敬重起来,还有的人要把他当作自己的大哥,一帮子的人都慢慢归顺在他手下。
有一次,军队与魔族交战,已经持续打了三个月,天兵溃败,都被逼到了一处不毛之地,天玄看身旁的那些战士一个个灰飞烟灭,他心痛不已,那些人都将自己一封封的家书交到了天玄的手上,嘱托道:“天玄,若你能回去记得帮我给我的家人带去。”
天玄道:“我不要帮你们带家书回去,我要将你们带回去!”
说完他便一人扛起了军旗,在那不毛之地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扛着那几个苟延残喘的士兵回到了军营里。
自那以后,军中人无不佩服他的勇气和能力,他也渐渐当上了副官,后来又从副官当上了副将,又从副将当上了将领。
军中人无不服从他,对他马首是瞻,誓死效忠。
可是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他有了时间,他都会拿出一支树杈子在地上写那个字。
只是写来写去,总是歪歪扭扭,没有顿笔和美感。
带兵打仗他倒是信手拈来,这写字的事怎么就那么难呢?天玄自己都服了。
自他从战场回归以后,他在天界之时也总是会独自一人拿着毛笔躲在家中练习书法,只是可能自己真的没有那样的天赋,写的字永远都是那么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