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的日子,两个人隐居在这远离喧嚣的世外,得了一抹难得的宁静。

        两个人都穿着最普通的布衣,看上去平凡普通极了。

        墨珩在山上寻了一块肥沃的土地,在那耕种了不少蔬菜瓜果,可能因为以前有在凡间生活的经历,所以他做那些事格外的得心应手。

        而白书书则是在家里做做烧饭的活,她以前看过墨珩缝制过东西,于是就学着他的模样拿着墨珩有些破旧的衣衫,慢慢缝起来。

        只是因为她没有经验,穿针穿了大半天,被针扎了好几次,然而在衣衫上缝制出来的走线还是乱七八糟的。

        那一天,墨珩要换衣服,却发现自己的衣服都不见了,问白书书,白书书只道是因为洗了没干,所以不在。

        后来墨珩自己在家,在寻东西的时候在衣箱里发现了那几件不见的衣衫,他不禁疑问,为何书书要说衣衫洗了没干,这些不都在这里吗?

        他翻看了一下衣服才发现衣衫破烂的地方都被白书书缝过了,只是缝线的针脚处都十分凌乱,看上去不好看。

        墨珩看着那针脚,不禁噗嗤一笑。

        “这个傻瓜,定是觉得我会嫌弃这衣衫。”墨珩道。

        于是便将手中的那件衣衫穿在了身上,待白书书回来,看到墨珩,再看到墨珩身上那熟悉的衣衫,嘴巴张的老大,快要合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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