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书一年赚的稿费,都不够吃饭的开销。最穷的时候,靠蹭朋友两个月的饭,才能在陌生的城市活下来。”
“如今跟天界人做点小生意,一趟生意,就能赚当年写书总收入的七八十倍!”
“写个屁的书啊!”
谢小峰拍了拍马千罡的肩膀,说道:“喝酒!”
两个陌生人,就这么胡说八道,就怎么一起喝酒,关系莫名就变得融洽。
喝到最后,谢小峰大喝道:“别那么不开心了。”
“今天……”
“本剑神带你去泡妞!”
“你可知道,这条河的两岸最少有七八十家窑子,据说最大的一家有两千多个从事失足工作的姐姐!”
“她们住在河边,总这么失足,也不会淹死吗?
马千罡身为软饭奇才,认为去什么风月场所去找妞,简直是对他与生俱来的天赋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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