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风先是回了一趟伏虎帮,找了些帮手。

        变异狼犬!

        要知道,犬类的嗅觉细胞是人类的60倍,“嗅球”是人类的40倍,嗅觉皮层更是远较人类发达,而且狗子的两个鼻孔可以互不打扰的独立工作,气味可以存储在鼻腔之中,这让狗子具有了立体嗅觉。

        人们推测,伏虎帮培养的变异狼犬嗅觉,其灵敏度大概是人类的百万倍!

        一般来说,荒野追踪的话,猎人的鼻子和眼睛已经足够用了,很少能用到变异狼犬,毕竟这玩意儿培养起来非常困难,耗时耗钱。

        更重要的是,放在荒野的严酷环境中,变异狼犬的“鼻子”便很是娇贵,比如骄阳烈日、干燥无比,鼻子不再湿润,而犬类的鼻子一旦失了水分,便丧失了一半功能。

        可在疾风看来,现在已经是启用狼犬的时机了。

        鹰眼、野狼的脸色很差,作为黑龙帮的追踪高手,他们很有一种被“忽略”的愤怒感,风无歧帮主点名让他俩出阵,就是让他们在追踪齐小白的过程中发挥作用。

        现在倒好,疾风根本不问他们的意见,直接牵来九条狗……

        狗就是狗,哪怕是经过特殊训练的变异狼犬,也还是狗!

        疾风根本正眼不瞧他们,牵着变异狼犬来到齐小白住处,仔细闻味儿之后,再来到城西口,重新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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