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一指,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

        《法华经药王菩萨本事品》中说:“有一切众生喜见菩萨烧身、烧臂供养诸佛。”

        从这几段经文的内容,说明了原来烧身有二重意义:

        一、是用以表伸至高无上的供养;

        二、为了消除业障。

        至于燃烧的位置,则不局限于头顶,身、臂、指都是可以的。

        有的和尚头顶上有一些经香火烧灼而留下的疤痕,这是汉地佛教出家人的一种明显的外在标志,于是很多人都误认为凡和尚都要烧戒疤的。

        在一些唐宋时代故事的电影或电视剧里,出现在银幕或屏幕上的和尚们都煞有介事地“烧”上了戒疤,凡稍有佛教历史知识的人看了,都感到十分可笑。

        明智住持法师头,他也是数一数二的了。

        僧人们身份地位是跟着受戒的多少也是不同的,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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