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不意外?

        讽不讽刺?

        老实说,一开始的时候,豪哥请这个法律顾问,真的只是好玩的,潮流嘛!

        没看到电影电视里那些牛逼哄哄的香港黑帮老大,一个个都人模狗样的,俨然大老板,而大老板的标配,就是法律顾问。

        那些香港大老板,一旦和警方发生接触,立马就有一个西装革履,戴金丝眼镜的中年男子出现在警察面前,牛逼拉轰地递给警察一张名片,自称某某大律师,是某某先生的法律顾问之类,然后所有这些麻烦事,就都由这位大律师去和警方交涉了。

        简直拉轰得不要不要的。

        邓大老板觉得这个配置相当之酷,当即就决定给自己也配个法律顾问,哪怕啥都不做,光给自己当个跟班也是好的。

        逼格高啊!

        一开始,邓子豪真的就是这么个想法,一点没指望这啥法律顾问能起什么作用。

        要知道,平安不是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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