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他确实在董远哲身边待过一段时间,可到目前为止,都没有证据显示,他参与了董远哲团伙的贩毒活动和其他犯罪活动。

        董远哲团伙没有任何人“检举”他。

        那就只能说,他可能真的仅仅只是一位“客卿”,董远哲确实想要让他去对付叶九,但不知什么原因,何燕南并未听命,直到今天,在是头一回在叶九面前“正式亮相”。

        在此之前,叶九只看过他的照片和个人资料。

        所以,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何燕南在内地不是犯罪嫌疑人。

        鉴于内地和维多利亚之间没有犯罪引渡条例,在维多利亚犯有罪行的何燕南,内地警方不能拘捕他。

        除非他在内地犯下新的罪行,才适用内地法律。

        对,你没看错,一个维多利亚的通缉犯,内地警察不能抓他。

        现实就是这么无奈的。

        除非维多利亚国际刑警组织申请内地国际刑警组织协助抓捕,内地警方才能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既然如此,何燕南又怎会随身携带枪支,自授把柄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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