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认识我,可是我认识你。在高中之前,我就认识你。”
沈清梦挑眉,她是真的不知道怎么招惹上这朵桃花的。
“你有一段时间,是不是在金鼎酒吧唱歌?”
金鼎是齐敏家的酒吧,沈清梦混酒吧的时候,都已经好几年前了。
那时候,齐敏是主唱,周茂是吉他,沈清梦是键盘。后来风格变了,沈清梦就改架子鼓了。
“唱歌的不是我,是齐敏。”
“我知道,你是键盘手。”
那就是在沈清梦中二杀马特之前了。
“然后呢?”
“我喜欢唱歌,但是家里不允许。我的学习成绩非常好,比我哥还好一点。他们希望我能和我哥一样,好好学习,考一个好大学。但是我不想。那段时间我经常去听你们唱歌,听了很久。”
“那你应该关注的是敏敏吧,她才是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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