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
“小点声,你不要命了。这里的城民都崇拜着女王,敬畏着女王,称呼后面都加女王这两个字。谁要是在公众场合直接叫女王名字,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夜翎冷不丁吞了一股口水,赶紧四处张望了一番,发现自己幸好没有被人找上麻烦,一颗心才平稳下来。
“跟你这傻瓜呆在一块儿,我看我这条老命迟早是保不住。你自己多加小心吧,我走了!”格里姆往夜翎手里塞了一个袋子,然后边挥手边笑眯眯地离开了。
夜翎握着褐色的小羊皮袋子,觉得这小袋子里好像装了一堆东西,沉甸甸的。他将袋子打开来一看,着实吓了一跳,袋子里面装满了银币。
他的眼睛瞬间湿润,嘴唇微微颤抖,难以掩饰感动的神情。回头准备向离去的格里姆喊一声谢谢,谁知老伯早已没了踪影。
面对着这里的繁杂,孤身一人站在这个甚
至都从未听说过的地方,才开始融入这里自己从不熟悉的文化,那种恐慌感,那种逃亡感,真的十分强烈。多亏了这小一袋银币,才让夜翎稍稍平复了一些不安的心情。
夜翎将小羊皮袋子重新系好,也学着这里的路人将钱袋打个结挂在腰间,然后直接往前走。他现在急需寻找一家药铺,因为他的伤口已经严重渗水,甚至粘住了里面的内衣,而且还发着高烧。
这样的情况,要是换做普通人,恐怕早已病入膏肓。但夜翎有灵力护体,可以将露出骨头地方的气血与筋脉封闭。这样做虽然暂时可以保命,但不是长久之事,再不医治,等到灵力枯竭的那一刻,夜翎就死定了。
穿过一条巷子,绕过几座圆顶高楼,正好遇到了一家药铺。药铺的牌子上用楷书写着三个古红漆色大字:“妙医馆”。
至于在塔木城里为什么会有楷书写得牌匾,夜翎没想那么多,径直便走入馆内。馆内此时走了最后一位病人,恰巧轮到夜翎自己:“大夫,我要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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