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有些事情真的要女孩子来做才可以。

        迷雾森林里只有玫瑰公爵居住。

        其他公爵的城堡都在血族的大本营——蔷薇之地那儿。

        是的,玫瑰公爵是几个公爵中将血族个性暴露的最透彻的一个——独立,不爱与人为伍,残忍,可以直接撕碎活人身躯。

        可她又是优雅的、高贵的,进餐礼仪和晚宴礼仪从来都没有出过差错。

        迷雾森林的边缘是一个很落后的城镇。

        这里连空气都带着的味道,一踏入这里的土地,诺尔斯就微微皱了眉。

        他偏头看向身旁的小主人,却发现她精致漂亮的脸上一丝表情也没有,干净的像个洋娃娃。

        “主人,您不适合呆在这里。”

        诺尔斯陪小主人走了几步,他终于忍不住的开口:“如果您有要事要完成,不如告诉我,我替您……这里太过脏乱,主人,您……”

        “诺尔斯。我不喜欢被人说教,你知道的。”

        唐葫芦直接把男孩儿牵着自己的手甩开。

        她冷淡的用那双玫瑰色的眸子看了男孩儿一眼,里面含有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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