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三,是一个老实巴交的普通人,最起码在我自己看来是这样的。
俗话说得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这世上连小偷,采花贼,强盗这些职业都有。
那我这个靠嘴讨生活的应该也算是一种职业,相比于那些大奸大恶之人来说我还算是一个好人吧。
但是这个该死的世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我的寿命证明了我是一个好人。
我才二十三岁,我就死了。
原因只是因为我说奉承了一个人,然后我就被那个人的对头打死了。
我好冤啊!
更冤的是我死后还被判到地狱受刑一年。
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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