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陆于归就能像叶繁星大哥一样,被镇上的人敲锣打鼓送到县一中去上学。

        陆晚晴越想越沮丧,刚才红扑扑的脸蛋,一瞬又变得灰扑扑的,她抓住陆于归的手,低头瞧着自己快要露出脚趾的破布鞋,闷不吭声的往前走。

        陆于归感受到她低落的小情绪,伸手拍了拍陆晚晴的肩膀。

        陆晚晴抬头,便见陆于归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一双胶鞋来。

        镇上的孩子们几乎都穿过胶鞋,陆晚晴长到十岁,才拥有人生的第一双胶鞋。

        她黑白分明的眸子瞪得圆溜溜的,难以置信的看着陆于归手上的蓝色胶鞋,确定那是陆于归送给她的,好半响,才诧异的抬起头问:“哥,哪里来的胶鞋?”

        别人家的孩子,最不济穿的也是亲娘或者奶奶纳的千层底。

        可陆晚晴从出生开始,就没见过亲娘和奶奶,都是捡堂姐们不穿的破布鞋。

        因为不合脚,她的脚长得格外快,比同龄女孩的脚要大两个码,班上的男生都笑话她是大脚怪。

        也因为脚长得快,她的布鞋时常会被大脚趾戳破,露出圆滚滚的指头来,令她难堪。

        眼见脚上的布鞋又要被顶破了,没想到在这时,收到了哥哥送的胶鞋。

        陆于归冲陆晚晴比划,他今天去县里卖苞谷了,卖的钱,给陆晚晴买了一双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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