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登不置可否。
让敌人不能如愿是战争最基础的策略之一。正因如此,小丑想要面前的男孩死或者生不如死,他偏要治好;小丑偷摸释放谜语人,他偏要让谜语人主宰当天的头条。
但林登并不是很在乎小丑的死活,甚至单以施法者的角度而言,小丑活着的益处更大一些——那个绿毛疯子现在是个活体的生化武器,而林登手里有足够的小丑血液。他若看谁不顺眼,完全可以促成小丑与其会面,再让小丑像只气球一样炸开。
当然,杀小丑带来的好处也很明显,最直接的便是由恐惧转化而来的威望。
如同美利坚西进运动时期的淘金热,罪恶之城哥谭吸引着全美乃至全球的投机客与野心家。地头蛇们对付卑鄙的外乡人,除了以钞票诱惑,根源上其实与蝙蝠侠对付地头蛇们的办法差不太多——恐惧。
人们对疼痛、失去财产、肢体及生命的恐惧共同铸就了哥谭罪犯们的统治基石,一旦稍有虚弱,包括这些阿卡姆常客们的原手下在内,大量赌徒会像嗅到血味的食人鱼似的蜂拥而至,再以比老一辈更残忍的方式决出大大小小的蛊王。
这是制度打下的死结,亦是林登钦佩蝙蝠侠的重要原因——对方不仅在对抗层出不穷的犯罪,还在对抗整个泥淖般的体制。林登扪心自问,倘若异地而处,不出半年,自己便会忍无可忍地开修心灵控制塔,顺带推广脑叶切除术。
现在,蝙蝠侠养过的罗宾鸟提前蹦进了他的碗里,林登得意之余,不由觉得自己在拐小孩。
……不。灰眸的青年默默纠正自己。他就是在拐小孩。和撞见他先知马甲的另一只鸟儿不同,杰森被小丑折磨了很久。愤怒与复仇是伴人类进化的古老情绪,林登正在利用这一点,且无所谓对方是否看出来这一点。
这是堂堂正正的阳谋。回家当只乖乖鸟,或是违背蝙蝠侠的原则加入对小丑的谋杀,二选一,非常古老的逻辑学把戏,脱身法则之一是想办法创造第三乃至第四项。但察觉到又有什么用呢?
作为制服义警与小丑的受害者,杰森明白阿卡姆已成为小丑的游乐园,这只鸟飞不远……飞远也没关系,林登不信某位蝙蝠侠的超级粉丝会忽略布鲁斯·韦恩捎个小孩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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