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阿国说,此珠原名凝血珠,是大唐皇室的东西,据说是秦始皇三宝之一,后来被李世民的一位皇子所得。

        这个皇子在李世民死后,隐居于川黔一带,他有九个儿子个个身怀绝技。除了一个小儿子没什么大本事,但却是新罗国的国王,因为他是皇子和新罗国的女王所生。

        故事越编越有根有据,不说秦始皇,就算大唐离今也五百年了,连吴芍药的好奇心被勾起来,“后来呢?”

        耶律阿国说,后来,新罗国出了乱子,小国王有点搂不住局面了,便向他那位隐居在川黔的父亲求助。

        皇子便派了他的其中四个儿子前往新罗协助小国王平乱,大概是考虑儿子们到了新罗要打打杀杀,难免负伤,这才特允他们带了凝血珠。

        此珠味发苦,有凝血、吸毒、疗内伤之奇效。

        据说荆轲刺秦王,图穷匕见,而且匕首上还应该有剧毒,荆轲是大侠客身手还能错的了?离那么近又那么突然,秦始皇注定受伤了,要不是有凝血珠,秦始皇恐怕当时就死了。

        耶律阿国说我一见、再一闻便知道了它的来历,但一颗珠子怎么成了两颗,又怎么镶到了枪杆子上,其中的曲折我就不知道了。

        此珠还有个特点,就是嗜血,吸收血极快,一沾血则大放光明。

        因而这杆枪根本不必配枪缨来吸血,血也不会淌到枪杆子上去打滑,但这根好枪杆子一直配不上好枪尖,才让神物一直碌碌无闻。

        这次总算有了陛下的好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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