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柳村中,温文博难得早回家了一日,红光满面地对着家中人说,“明日一早,我便不去码头扛货了,刑部命我去京兆尹上任做捕快。”
这事儿本在温萦柔的意料之中,在原书中,温文博立下此大功后,本来是要赏他个公职当的,可温文博为她报仇之后,便瘸了腿。
百官代表着朝廷的威仪,所以脸上有疤者不录用,身患残疾者亦不录用。于是原书中瘸腿的温文博生生错过了,好在这一次,牢牢抓住了这次机会。
温萦柔倒算淡定,可温母却是惊得连下巴都要掉下来了。温文博笑着解释了为何会有如此际遇。
温母听完,不禁问道,“博儿为何不选禁卫军,却要选那微不足道,整日忙案子不着家的捕快?”
温文博笑道,“禁卫军需要些武艺在身,可娘您也知道,儿子虽然在码头上搬搬扛扛,可是连三脚猫功夫都不会,我只怕进了禁卫军,难当守护皇宫的重任。”
“再者,儿子还年轻,不怕吃苦,对刑侦办案又有些兴趣,所以才选择去做捕快。儿子这个年纪,错过了读书的大好时光,登科是不必想了,练武也是迟了,只希望今后在京兆尹学一身办案的功夫,养家糊口,惩恶扬善了。”
温母这么一听,更是笑着符合他,“我听你这么说着,倒真觉得选捕快选对了。禁卫军到了年纪便需归家,可查案刑侦若能学好,却是能干一辈子的。我儿如此聪慧,今后定能造福百姓。”
温萦柔调笑了几句,“咳,上次我给你买的衣裳你还说用不上,明日去衙门上值,可不就能用上了么?”
松宝在旁边鼓掌欢呼,“二哥哥以后要去抓坏人!二哥哥今后是个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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