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取消连坐后,势必会令人们对犯罪的恐惧心理降低。和平时期,风调雨顺的年代,或许还不会显露出什么问题。但若处在战争时期,灾害频仍的年代,就可能全国上下遍地贼寇,一发不可收拾。

        因此,吴凡在这个问题上虽然建议取连坐制度,但却同时建议增加对罪恶极大者的**残害,比如凌迟,比如把竹签钉手指等等。

        当然,对于并非罪恶极大者,则仍然依照第5条建议,尽量减免酷刑。

        尽管如此,吴凡所建议的这个对罪恶极大者不但要施加酷刑,而且还要格外残忍的建议,却是在后世人权领域产生了极大的争议。赞同者有之,质疑者亦有之。然而,出于国家长治久安与社会稳定的角度来说,吴凡的这条建议在当时来讲,却是在取消连坐之后必不可少的。

        7、官员犯法,与庶民并非同罪,而是加倍。

        平民由于学识程度不同,对犯罪的认识也不同,说白了就是平民当中难免会有一些法盲。

        但官员不同,能够成为官员的人学识程度肯定与普通平民不同,他们很清楚什么是犯罪。在这种情况下,仍然知法犯法,甚至很多情况下是执法犯法,其所应该承担的罪责怎能与庶民相同呢?

        吴凡这条建议的目的,就是严苛整肃官员队伍;治民先治官,治国先治本

        中国人的官本位思想由来已久,能够成为官员不仅仅是亲人朋友都跟着沾光,还有一种无形的荣耀,让无数人挤破脑袋争戴这顶乌纱帽。如果哪个官员觉得这条法令让当官的太累,还不如当个普通老百姓;那就尽管下去,没人拦着你,有的是人愿意做官。

        何况,对这条法令不满的官员,十有**其心里有点以权谋私的小算计。这样的害群之马走了最好。

        8、取消父爵子继之惯例,淡化国人的家族血缘的近亲观念。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