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笔写的好,毛笔能差吗?”
“都说了不一样!”梁玉生本来在天上好好的飘着,这会伊红梅不留情面的把他往下拽,他怎么能乐意呢,就问于瑾,“小瑾会写毛笔字吗?”
硬笔和软笔本质上是相互促进的,而瘦金体笔画纤细,行书较快,更是书法当中最适合两种笔通融之一,于瑾不便说自己一点不会,那就太拙劣了,“我前两年暑假的时候跟人学过一段时间。”
“那正好,你也来练一练,毛笔字可不能搁置,搁置久了就荒废了。”
“还是算了,我都好久没有写过了。”
于瑾这句话并非自谦,大学毕业后她就再没怎么碰过文房四宝,只是在国外居住那两年,偶尔当做才艺展示一番。
外国友人,可比梁曼宁还好忽悠。
“好久不写怕什么的,别不好意思。”
梁曼宁只知道于瑾字好看,却从未见过她写毛笔字,也跟着撺掇起来,“就是,写一下嘛!”
于瑾不好再推拒,只能硬着头皮从梁玉生手中接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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