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很容易被擦掉,不能长久保存。”姜云开始给戚子安说铅笔的缺点。

        在戚子安看来,这些缺点并不算什么,毛笔和墨水也有一堆缺点,需要有一定腕力的人才能把字写好,刚开始写的时候很容易浪费纸,还要磨墨,要不停的去蘸墨水,但是这不妨碍毛笔成为大家都在用的写字工具。

        铅笔不适合去抄录那些需要长久留存下来的东西,但是没关系,负责抄录这些的人毛笔都能写的很好。

        但是铅笔很适合初学者来记录和不断的练习记住一个字,而且一般人如果不去考科举,只是想认识一些字用于日常,那么铅笔就很适合他们用来加深自己对一些常用字的记忆。

        这就等于是把一般人识字的门槛降低了很多。

        若是放到以前,戚子安还想不到这样的事情,可是办报纸和月刊以来,戚子安就渐渐明白了,报纸的存在让一些寻常老百姓也想开始认字,可是高昂的书本以及学习用具的费用让他们开始却步,戚子安有一次去找一个昔年同窗,就发现他一边读书一边教邻居的孩子读书,而那个孩子为了让自己记住那个字,只能拿着树枝在泥土上不断的写去记住。

        戚子安抬头看向姜云。

        姜云被他看的心里有点发毛,面上还是一副镇定的模样,“怎么了?戚大人突然这样看着我?”

        戚子安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枉我读了这么多年书,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所能做的并不多。”

        “戚大人,也许我们现在做的小小的一件事,等到未来的某一天回头来看,发现它并不是毫无意义的,这样就够了啊。”

        戚子安听了姜云这一句劝,依旧只是摇摇头,没再说什么,“说起来程夫人想要怎么在文会上推广这种铅笔?”

        话题转回到文会上,姜云便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咱们文会第一天的第一个项目,是要填空的,又要求在短时间内写出来,用毛笔是不是太费事了?用铅笔和这样的纸板是不是就快多了?”

        “而这种铅笔我们也不卖多贵,成本不足两文钱的东西,我们薄利多销,两文钱一支的卖,而铅笔在这种粗糙的硬的纸上也是能写的,消耗再大,也费不了多少钱,而且铅笔还能用作速记,我想你们应该比我更清楚它可以应用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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