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动静,楼外,有什么人正在过来。

        王路,悄悄退后了几步,缩到了灶台后的阴影里。

        农家宅院的篱笆门先开了,接着,是小楼的门,一阵脚步声直向厨房走来。

        是冯臻臻,她的肩上背着一只角麂,却是四明山常见的外形似鹿的野兽,角麂的身上有好几个洞,血正滴滴答答地落到地上。

        却原来是冯臻臻在外面的山林里挖了几个陷阱,削了几根竹签,运气颇好,坑住了一只角麂。角麂是四明山除野猪外,较常见的野兽,王路以前在梁弄等地采访时也没少吃,角麂炒咸菜是道名菜。

        躲在灶台阴影里的王路,看到一滴滴还温热的血液从角麂身上滴落,嗅到那诱人的新鲜血液的味道,喉咙情不自禁吞咽了一下,他扯出了嘴里的已经有点发臭的兔皮,舔了舔嘴角。

        冯臻臻将角麂放到地上,抬起胳膊看了看自己的身上,皱了皱眉--角麂滴落的血不少都沾到了她的身上,更糟糕的是,在爬下陷阱弄角麂出坑时,连衣裙破了--老化的窗帘实在是不够结实。

        冯臻臻叹了口气,手一抬,轻手轻脚脱下了连衣裙--她想将裙子连夜洗干净,晾干,缝好,明天好穿。王路昏迷沉睡时,她倒不介意赤身**--事实上,她原本就是这样做的,要不然,穿着窗帘裙子在密林里穿梭,枝杈早就将衣服勾破了--但如今王路已经清醒了,她自然不能再这样做。

        虽然说,王路和自己已经做了那件事--但他似乎并不知晓,如果自己在他身前**,他一定会以为自己疯了。

        其实,白天王路偷看冯臻臻色迷迷的样子,全落在了冯臻臻的眼睛里,她倒并不恼,只是有点难过--难过于王路完全忘了和自己在水池边的那一晚。如果王路还记得,又何必偷看自己。我已经是你的人了,你却不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