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手工制作的白色西装,价值过百万的豪车这一系列的东西集中在同一个人身上,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个名词,那就是——高富帅。

        “我擦!难道说,这个穿着白西装的骚包就是想撬我墙角的混蛋?”西装青年长得的确不赖,若论相貌这一方面,连秦歌也不得不承认自己不如他。但是在他看来,这就是一个骚包的家伙。

        呸!人家唐三藏身裹白袍,跨坐白马,都不算白马王子,你这家伙穿着一件白西装,开着一辆白色保时捷就以为自己是白马王子,再回去练个几十年再说吧!

        奔驰s300l也开到女生宿舍楼下,挨着那辆白色保时捷停了下来,秦歌走下车,刚刚运动回来,他换了一身黑色运动装,配搭上纯黑铮亮的奔驰s300l,黑衣黑车,正好跟旁边的叶世荣形成了一黑一白的鲜明对比。

        “这位朋友,好面生啊!你的女朋友也是经管系的?”

        被蓝筱卿晾了老半天,叶世荣正等得有些不耐烦,看到从奔驰s300l下来的秦歌笑眯眯地打起了招呼。

        “没错!”

        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这骚包家伙很可能是自己的情敌,秦歌还是挤出了一丝笑容,心下也在暗自盘算着,对方究竟是不是那个情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是的可能性貌似已经超过了九成。

        “哦!我就是经管系的学生,不知道你女朋友是那位,或许我跟她还认识也说不定。”

        等得有些无聊,难得遇到一个‘天涯沦落人’,叶世荣放低了自己一贯的姿态和秦歌攀谈起来。当然,他并不知道秦歌会是自己的竞争者。

        退一步来说,就算知道了,也未必会放在心上,因为他有这个底气可以让所有竞争者不战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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