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大公认的十大校草,叶世荣就是其中之一,爱慕他的女粉丝加在一起,组成一个加强营还是不成问题。家世方面,尽管还不算整个岭南大最有钱的二代,但是在岭南大的二代公子当中,也能排进前二十。
有这两方面的天然优势,他泡女人一向无所不理,从初中开始泡妞,他就没有失过手,直到遇上蓝筱卿,才遭遇了人生中第一次滑铁卢。
自从开学时在班会上看到蓝筱卿,叶世荣便惊为天人,发誓要把她追到手。可是蓝筱卿却好像无动于衷,任凭自己众多泡妞手段一一施展,对方始终是不假辞色。
叶世荣是个高傲的人,他不会那么轻易,越是得不到手,就越要得到。所以今天一大早,他就订好了玫瑰花,精心打扮了一番,穿上自己战无不胜的泡妞战衣,摆这个架势在女生宿舍门口蹲守。准备用这九百九十九摆出的求爱大阵,向蓝筱卿发动最猛烈的攻击,誓要攻陷这个目标。
从过去的经验来看,他相信没有哪个女人,面对自己摆出的求爱大阵,还能不动心。
“经管系女生那么多,我的女朋友又不是什么名人,说了你也不一定认识。”
对于面前这个自来熟的骚包,秦歌半点好感也没有,出于打探敌情的考虑,他还是违心地捧了这个白花花的骚包几句,借故问起了自己最想知道的事情:“阁下这么英俊潇洒,财气充足,想必你泡的女朋友,就算不是校花,最差也是级花,是么?”
“你太过奖了,其实她是我们经管系的校花,这段时间,我一直都在追求她,不过你也知道女生都是很矜持,到现在还没有答应。不过我相信过了今天,她肯定就会答应成为我的女朋友。”
被秦歌的话捧得相当舒服,叶世荣谦虚地笑了笑,只是那笑容却跟谦虚二字绝对搭不上边,一副泡妞专家的口吻,好心地向秦歌传授他的独门泡妞经验:“别看我买那么多玫瑰好像很浪费钱,玫瑰花对女生的杀伤力可是非同小可,我这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一出,什么校花还不都手到擒来,哥们你也学着点,改天也能试一试。”
“佩服啊!连校花都能泡到,不知道是哪位校花。”
看到对方那张洋洋得意的笑容,秦歌真的有点忍不住冲动,想要给他一拳,最低限度也要把那个鼻子打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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