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诸位伙计,在获取了其中都一样的吃食方子之后,还要为小吃铺工作数年不等,方才可以带着方子离去,随后自立门路。
当然,这个自立门路也是有一定讲究的。
李氏虽可以让他们离开时免费带走吃食方子,但当他们想要利用这个吃食方子开店亦或者支摊,都必须告知李氏,还要将看着方子赚取的纯粹收益中的两层银钱交于李氏当做其加盟费用。
且在这其中,李氏还定下了某一个县城,亦或者一个郡守,最多能出现几个相同类型的吃食,为的就是保证最大收益。
现下的小吃铺,就是被李氏按这个提议执行的。
李氏当天就召集小吃铺内的所有伙计,并且规定了三年为一个周期。
若是有想去青宁县的伙计,三年的周期则可以直接短成两年。
这也是铺子里的几位妇人改变主意的主要原因。
现下靠着这样一个手段,青宁县小吃铺那边的麻烦已经解决,并且李氏还琢磨着,之后雇佣的所有伙计,在考察其人品之后,她就会将这样的安排说出来。
毕竟,比起偷偷带着方子直接逃跑的冒险行为,踏踏实实的干几年,就能名正言顺用其赚钱,自然是后者更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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