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和张绎听完后,对视一眼。从李格非这番话里,加上此前打听到的讯息,他们对尚书省各部如此运作有了大概了解。

        吏、计、民、学、礼、法、农、工、虞、兵十部,各司可以根据职权范围提出草案,交由各部制议厅审议,好像叫“过部”,然后提交给尚书省,叫“过省”。

        尚书省“过省”后,递交给秘书省,呈交御览。如果官家在十五天内没有驳否,尚书省就可以以“政令”形式下发各地遵行。

        政令是有期限的。

        三年或五年,期限一满,自动作废。要想长期有效,必须由中书省审议通过,呈报官家,得到批准后,中书省以诏书或诰令颂发天下,正式成为律法,汇编入到六部法典中。

        无废除或更新的诏书或诰令,此律法一直有效。

        看来这次佛门整饬,会成为第一例如此遵行的案例。

        李格非还在继续念道:“《僧道尼诸功德规范律》草案第一款第一条,佛、道、尼,以及其余摩尼、景、绿等教派,皆称之为宗教...传教、立舍、开派须向朝廷备案,诸教传教、修教等教内人士,须取得度牒...”

        “第二款第四条,佛门僧人舍院,可称刹、院,尼姑舍院,可称庵、院...道门...称观...其余诸教教舍可称堂、院。不得再借名寺、庙...”

        “第二款第十二条,诸教各刹、庵、观、院、堂,皆不可拥有田产山林。所修舍院,须向官府申报,取得许可。修筑地点和范围,须以许可为准,不得超越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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