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参战借款日金二千万元。民国七年九月二十八日驻日公使章宗祥与朝鲜银行代表缔结,借款期限一年,年息七厘,以中国将来整理新税中收入,作为偿还财源。

        上述借款总额高达22亿日元。而中国因西原借款所损失的有:

        一、吉长铁路、吉会铁路及满蒙四路均被抵押。

        二、无线电台、有线电信事业管理权的让与。

        三、吉林、黑龙江两省金矿及森林的让与。

        四、山东济顺、高徐二铁路的让与。

        五、山东问题换文的损失。

        六、中国参战军必用日本军官训练。

        西原借款从名目上看,除参战借款外,均属经济借款。但实际上并未用于该项名目,而是90以上都用于政府的军政开支和偿还内外债本利。

        段祺瑞政府财政总长曹汝霖承认,当时北京政府军政费用每月需二千万元,而财政部可靠收入每月不足一千二百万元,所缺八百万元则依靠借款弥补。

        章宗祥也供认,借款常被政府移用,由于军费所需,所借款项就无形地消失了。段祺瑞政府利用日本的支持,维持其统治,进行“武力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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