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吃人——嘿嘿,这句话真的是我说的——鲁迅!!! (3 / 5)

        这已经是不是刁民、奸商的地步了,这绝对违法了吧?

        “可是,怎么管呢?打手打完了人,立刻就逃窜。如果逃不掉,就直接承认罪名坐牢呗,他们又不怕,也不会供出胡家,一个人认了所有的罪。”

        “可是,抢了一些粮食,哪怕是烧了粮食,打了人,又是什么大罪吗?最多也就是蹲几年罢了,几年之后,还是可以光明正大的出来。”

        “我这种亭长,能做的,最多就是抓住这个打手,送他进去坐几年。”

        “可更多的时候,连打手都抓不住。这些打手,都是帮派中人,一个个无家无业,整日里混黑,有的比我还能打,抓都抓不住。”

        说到这里,亭长整个人的情绪,都低落了许多。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亭长而已,能怎么办?

        “而且,那些打手们,抢完粮食,便直接跑路。从我们县,跑到临县甚至是跑到别的郡,这还怎么抓?”

        “说起来,这也不是杀人的大罪,不足以直接跨县、跨郡执法。到最后,往往都是不了了之。”

        (跨县执法,甚至是跨省执法,你们想到了什么?)

        “所以,久而久之,百姓们也都习惯了。最多就是在被压价的时候,心里骂上胡家几句,还能做什么呢?”

        闻言,熊岩却想到了更多。掌握了粮食的定价权,而且没有多少良心的胡家,又是怎么盘剥普通百姓的呢?

        “朝廷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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