炽炎羽裳,虽然衣服不如名字那么动人,但确实保住了她的这条小命,就以她这凡人小身板,如果没这件防御指数加乘的装备,在祭坛都死了几十遍不止,哪还能像现在这样胡吃海喝地蹭饭?
她叹了口气,找了张纸把剩下的点心包起来,放进怀里:“我就这样走了,不知道他会不会怪我。”
“不会。”暮云卿摇了摇头,也跟着坐下,“我王对容貌向来在意,他让你走,一定是不想让你看见他现在的模样。”鸟儿都是爱惜羽毛的,作为百鸟之王,孔雀更是对仪表要求严苛。茶小葱就是因为懂得这个道理才会忍不住难过。
“你恨不恨那个花姑娘?”她问。
暮云卿这一路跟来,只是对花叶玖不搭理而已,倒没有显现出更多的敌意。
暮云卿想了想,仍是摇了摇头:“一事归一事,我王叛离仙道,与妖皇结盟,魔症已非一天两天,就算无人从中作梗,堕入魔道也是迟早的事,这一点我们都很清楚,花叶玖虽是为一己之私,但终是为了降妖除魔,道不同而已。”
这番回答大大出人意料,但茶小葱将事情前后串起来想一想,大概也明白了孔雀对她若即若离的态度。孔雀以前定然不像她初见时的那般暴虐。
“这些话谁教你说的?鹦鹉?还是乌鸦?”茶小葱才不相信暮云卿能说出这种话来。
暮云卿道:“鹦鹉大哥。”
仙鹤一向性格耿直,不苟言笑,对鹦鹉游手好闲、玩世不恭的作派很是反感,但论到资历修为,鹦鹉却是与孔雀同级别的,加上他时常混迹人间井市,博闻广识,暮云卿与麻雀的许多常识性问题是通过他来解答。
“鹦鹉大哥与我王一样,是凤王的嫡传弟子,他是陛下的师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