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年少的邬明葵仅有的念头。
他在新的家庭里重要程度甚至不如一条狗,狗丢了他们会去找,而他两天没回家他们连一句关心都没有。
但是没关系。
上天给了他一个可爱的弟弟,只要他成长起来就可以回去看那个天使小团子,给他买糖,带他去游乐场。
邬明葵汲取一切阳光,如同一棵青松向天空茁壮成长。
不求太多,能成为为一个照顾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照顾好妈妈和弟弟的男人就够了。
转学后他也是这么想的,为此他总是在放学后偷偷去打工。
初中生太小,很多人都不敢雇佣,但他长得好看又爱笑最后一个书店老板同意让他帮忙推销一下新进货的文具,然后给提成。
他在书店打工后,去那里的小女孩络绎不绝。老板看他那么尽心尽力,便跟他说除了放学高峰期其他时间可以随意看书,他喜欢上写剧本编故事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有了写东西的爱好后,他对观察人这件事便上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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