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做的目的,一般来说有两种。

        第一种,那些事,前辈根本没有做,故意这样说,是为了混淆案情。或是为了替别人抗罪,或是为了别的目的,故意混淆案情真相。

        第二种,那些事情的确是前辈做的,坦率讲出,是因为前辈是个自视极高的人。做成那些惊天大案,甚至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案子,对前辈来说,绝对是个扬名立万的最好机会。

        前辈喜欢刺激,钟爱挑战,就喜欢做那些世人难以企及的事情。用来得到心理的满足。”

        佘丕眉梢微挑,“哦?那依你看来,我又是哪一种?”

        温小筠目光灼灼,神态越发从容,“前辈刚才在外面明明已经看到我们两个,甚至是在我们两个刚走进这片树林时,前辈就已经发现我们。

        但是前辈仍然出现在我们面前,故意啖生蛇,现兽态,分明就是在享受惊吓别人的乐趣。

        这样做,其实很有风险,如果我们二人被吓破了胆,把前辈真的当成了妖怪,全力拼杀,如论如何都会给前辈带来一定的危险。

        明明可以选择躲在暗处,更稳妥的监视我们,可是前辈偏偏要逆势而为,迎难而上,这样激进的性格,很像是推论中第二种情况。所以晚辈想,主动下山,把所做的一切事情都大白于天下,这般刺激又惊险的事情,一定是前辈自己特别想要做的事。”

        佘丕双眼微眯,目光微凛,“故意在你们面前现身,展露所有真容,不是更像第一种情况吗?因为要把没做过的案子背在身上,所以才要用奇怪的姿态故意引你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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