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冷哼道:“你搞清楚,是你们不要了,不是我们抢的!这事没得说,是赚是赔,都是他张耀阳个人的事,这项目就这样划分出去了,有什么意见都给我憋着!我现在还说得算呢,等你们想办法,把我弄下台那天,你们想怎么搞,就怎么搞!”

        项目被我强行拿走了,我知道,这也是我正式和董事会决裂了。

        徐月的态度就表明了董总的态度,我也同时就这件事,向董总转达一个信息,想要垂帘听政没那么容易,我可不是那个3岁的小皇帝,她要是想回来万众,就光明正大的回来,我马上让位,可别让我再做什么傀儡,我也不可能成为她的牵线木偶。

        由于古镇项目正式和集团隔离开,集团公司自然没有义务帮我们打官司,我也只能自己找律师事务所,来和省设计院周旋。

        本来得知我们要和他们打官司的设计院,第一时间来和我谈和解的,当得知了项目和万众隔离开后,马上再次硬气了起来,还下达了最后通知书给我,说他们的最终意见,就是给我们的那份赔偿协议。

        我先后找了几家有名的律师事务所,都不敢接,虽然觉得胜算很大,但都不敢惹。

        最后,找个了一个当年读书时的小师弟,他家族都是律师出身,和人合资开了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接了这个官司,人情虽然在,但收费是真心不便宜,胜了要我们赔偿金的20,败了他们要我们支付50万的费用。

        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在我眼中这是一场必赢的官司!

        但官司却打的异常的艰难,首先是关于被告方确定问题,原版图纸我们只有一份,上面虽然有设计院所参与人员的签名,但设计院的盖章确实省设计二院设计部的,师弟和我说,如果这设计院设计部是独立的公司,那即使最后胜诉,分分钟就拿不到钱,一个设计部完全可以直接申请破产。

        再次就是收集证据方面,由于我们主体已经基本完成,很多隐藏工程都已经无法调查取证,要想证明他们从设计上就出了问题,只能从外部结构分析,这就需要很多位建筑界的权威人士来证明,可这样的人根本找不到,有谁愿意得罪省设计院呢?

        最后就是双方的确认同意书上,我方也是签了名的,就表示认可了这个设计图纸,责任只能是一家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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