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八条政纲是
(一)立国取统一制度。
(二)主持是非善恶之真公道,以正民俗。
(三)暂时收束武备,先储备海陆军人才。
(四)门户开放,输入外资,兴办铁路矿山,建置钢铁工厂,以厚民生。
(六)军事、外交、财政、司法、交通,采取中央集权主义,其余各省斟酌情形,兼采地方分权主义。
(七)迅速整理财政。
(八)竭力调和党见,维持秩序,为承认之根本。
根据这八大政纲,又制定了五项实施措施
(一)实行统一各省军政府尚未取消者,电饬其限期取消。一面派员分赴各省调查情形,军事、外交、交通各司长皆由中央委任,一切事宜均直隶于中央各部,以期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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